根据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规定:驾驶校车、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10%的,处警告处理;驾驶校车、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%以上未达到20%的,处罚款100元的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