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网点可认定为主干网点:(一)店面沿街(路),购彩者出入方便;(二)有独立的体育彩票店招;(三)形象建设符合标准;(四)近3个完整月平均电脑彩票销量2万元以上或新设立未满6个月;(五)近6个月无违规和违反委托代销合同情形;(六)营业时间满足购彩者需要。